金沙县教育局关于金沙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等维修改造实施全过程代建项目(金沙县安洛乡中心学校等39所学校校舍、运动场等维修改造)金沙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XJYJ-YC2025-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沙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等维修改造实施全过程代建项目(金沙县安洛乡中心学校等39所学校校舍、运动场等维修改造)金沙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60112-000154-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 | 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 |
| 2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 1.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凡涉及此次变更内容的以此次变更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修改或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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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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