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H2026-ZCGK-0114
项目名称:周至县第一批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9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第一批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