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灵台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安装尾工和消缺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和高效除尘设施。
2.2 采购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要求 |
备注 |
01 |
安装尾工和消缺工程 |
项目安装尾工、缺陷处理、部分未执行的设计变更的施工、项目管理和验收、资料移交、质保期服务等。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 |
注: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第二卷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及其供应商没有处于采购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1)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应答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电力工程安装工程合同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5)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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