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代码:2408-640105-05-01-44215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5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740平方米(人防车库3100平方米,设备用房380平方米,地库坡道260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万安巷以东、沈阳中路以南、凤凰街以西、后海路以北。
2.3 计划工期:2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及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