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WCGC-C2026-0001 项目名称:2025年东海县平明镇关墩村专项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366.9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5年东海县平明镇关墩村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内容为道路及梯形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5年06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在“江苏**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