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5110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数字化重症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的“2.技术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 软件部分”:
| 序号 |
子模块 |
功能描述 |
| 8 |
检验检查 |
▲(五)异常值自动标记(红/橙/黄三级)及异常值解读,数值型检验项目趋势图和可视化看板。(现场演示) |
| 31 |
感染监测 |
▲(一)支持感染相关监测指标抗生素使用时长、体温、白细胞、PCT、IL-6、乳酸的趋势图显示功能。(现场演示) |
| 32 |
凝血监测 |
▲(五)自动整合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数据,形成凝血功能全貌视图,辅助快速诊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现场演示) |
| 55 |
重症看板 |
▲(二)呼吸机集中监控看板,系统将有呼吸支持的床位信息及床位对应的患者基本信息展示出来,并将呼吸机流量、流速、压力三个参数以波形图的形式显示,并重点突出当前呼吸支持模式及数值形式展示最新获取的监测值。(现场演示) |
| 58 |
医疗数据采集 |
▲(五)支持远程更新。(提供远程更新界面截图) |
更正为:
| 序号 |
子模块 |
功能描述 |
| 8 |
检验检查 |
(五)异常值自动标记(红/橙/黄三级)及异常值解读,数值型检验项目趋势图和可视化看板。 |
| 31 |
感染监测 |
(一)支持感染相关监测指标抗生素使用时长、体温、白细胞、PCT、IL-6、乳酸的趋势图显示功能。 |
| 32 |
凝血监测 |
(五)自动整合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数据,形成凝血功能全貌视图,辅助快速诊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
| 55 |
重症看板 |
(二)呼吸机集中监控看板,系统将有呼吸支持的床位信息及床位对应的患者基本信息展示出来,并将呼吸机流量、流速、压力三个参数以波形图的形式显示,并重点突出当前呼吸支持模式及数值形式展示最新获取的监测值。 |
| 58 |
医疗数据采集 |
可以远程访问采集设备维护界面,进行采集系统端口配置、采集设备配置、系统版本更新、查看采集日志等内容。 |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更正为:
| 19 |
22 |
投标文件数量要求: 同时报名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标段制作。 1.纸质件:正本壹份、副本柒份。(结合实际调整) 2.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格式为响应文件扫描版PDF(含封面页)和WORD版,若项目分多个标段,则须分标段制作光盘各一份。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全称”,不分包组的均默认包号为“1”,须保证技术响应信息、商务响应信息、报价表等关键内容与纸质件完全一致且完整有效。 |
4、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更正为:
| 内容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 权重 |
10% |
75% |
15% |
| 分值 |
10分 |
75分 |
15分 |
5、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详细评审表”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技术评审(75分) |
|||
| 1 |
技术整体响应情况 |
55分 |
对响应技术参数、技术水平和性能的符合性进行评分: 1.对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带“▲”参数条款(共10条,其中需提供现场演示的共6条)响应情况:带▲条款有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项扣5分;共50分,本项最低扣至0分。 2. 对用户需求书中“技术要求”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情况得分=(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满足的数量÷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总数量)×满分分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大于等于16 项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负偏离时,属于重大偏差,本项得0分。 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总数量为: 423条 注: 1.如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现场演示,则以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未按要求提供现场演示的不得分;如用户需求书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服务要求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为准。 2.如某个技术要求已作为单独评审内容,则不纳入“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评审。参与评审的非“★”号及非“▲”号参数条款数量以上述明示总数量为准。 |
| 2 |
服务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
10分 |
1.满足需求的,该项内容得10分; 2.基本满足需求的,该项内容得7分; 3.部分满足要求的,该项内容得3分; 4.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1.满足需求的,该项内容得10分; 2.基本满足需求的,该项内容得7分; 3.部分满足要求的,该项内容得3分; 4.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 商务评审(10分) |
|||
| 1 |
项目经理 |
2 |
根据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力进行评分(1人): 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 1.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上述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在投标人处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的,不计入评分。 |
| 2 |
同类项目经验 |
8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同类重症系统项目业绩,每提供一 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标的内容页、合同金额页、期限页、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价格评审(15分) |
|||
| 1 |
价格得分 |
15分 |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评标价最低者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公司价格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公司评标价)×15 |
6、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1.1投标函格式 ......提交以下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伍份......”更正为:“1.1投标函格式 ......提交以下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柒份......”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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