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江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感知源建设3期(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赋能)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江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感知源建设3期(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赋能)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0623-04-01-269612】FGQB-0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凯城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凯城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623-04-01-269612】FGQB-03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江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智慧城市为载体,建设前端感知源及其配套设施,涵盖智慧城市前端感知源进行自动数据采集。具体包含电子警察、违停抓拍、会车预警、入城抓拍、盲区预警、车辆安全带报警、信号灯改造等应用场景。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2.4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限:120日历天+质保期(3年)。
2.6 标段投资额:约2200万元。
2.7 质量标准: 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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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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