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DL-ZB-2025-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2025年餐饮物资(粮油、调料、副食类、肉蛋类、海产品类、蔬菜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包含但不限于)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周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第一包
餐饮物资(粮油、调料、副食类)
米类:大米、小米、黄米等10余种;面类:白面、豆面、玉米面等10余种;豆类:黄豆、绿豆、红豆等10余种;油类:非转基因豆油等3种;调料副食类:酱油、蚝油、盐、味素、醋、乳制品、豆制品、干调等百余种;上述品种质量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包
餐饮物资(肉蛋类)
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等50余种;蛋类:鲜鸡蛋、富硒蛋、咸鸭蛋等6余种;上述品种质量均须符合国家食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三包
餐饮物资(海产品类)
海鲜类:鲅鱼、刀鱼、鱿鱼、偏口鱼等20余种;海鲜冻品类:虾、虾仁、鱼片等20余种;贝壳类:扇贝、夏威夷贝、蚬子、小仁鲜等10余种;上述品种质量均须符合国家食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四包
餐饮物资(蔬菜、水果类)
蔬菜类:芹菜、白菜、茄子、黄瓜等百余种;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西瓜等20余种;上述品种质量、农药残留等均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标准。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及一切售后服务费等在内的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所供货物不限于以上品种,具体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5.每包确定1个中标人,每家投标供应商最多只能中1个包(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投1个包或多个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某投标供应商在所投的多个包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其“开标一览表”优选顺序确定其为排序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其他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依序递补)。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三包、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s://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s://credit.dl.gov.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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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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