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化公司2026年委托环境监测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石化公司2026年委托环境监测 |
| 项目概况: | 本采购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2026年委托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单位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2026年管理费用。采购范围为2026年哈尔滨石化公司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的委托监测,其中废水、废气按月监测,环境空气按季度监测,噪声、土壤、地下水按年监测,具体以哈尔滨石化公司委托的监测实际工作量为准 |
| 项目单位: | 安环处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响应人在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响应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5.在环境监测或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领域,有与其开展相应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提供场所、人员、设备等与环境监测业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6.响应人从事环境监测或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行业,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石油石化行业类似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发票。 7.具备环境保护监测及检验检测服务CMA资质,分析方法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要求,点位布设、采样、数据分析、报告形式、签章、质控等满足环境监测相关规范要求。 8.具备1名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9.承诺具备2小时(含)以内应急检测响应能力,响应的判断标准为按要求携带监测设备到达现场。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者,请关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该项目采购公告。从采购公告中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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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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