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3]FJSHY[CS]2025001
项目名称:漳浦县绥安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漳浦县绥安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 漳浦县绥安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否 | 我镇于2022年12月采购“绥安镇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项目”,清运合同服务期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现合同即将到期,拟进行新一轮的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根据2022年预算金额及三年来清运工作实际进行综合测算,建议以1500000.00元/年作为预算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征集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并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评一签合同的办法,合同期满后,在预算有保障、年度考评合格且成交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1-08 至 2026-01-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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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