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508
项目名称:乐山市应急救援支队救援设备更新建设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42,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业绩2个(类似业绩指至少包含本包2个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中1个同类产品应为本包同类实训演练系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业绩合计满足要求包含的同类产品即可):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该合同内与本包对应产品的完税发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业绩2个(类似业绩指至少包含本包2个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中1个同类产品应为本包同类车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业绩合计满足要求包含的同类产品即可):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该合同内与本包对应产品的完税发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