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1标项目经理部集采物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SXTLYFB-GK202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石家庄至雄安新区保定东(不含)至石家庄段站前工程SXZQ-1标,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4]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60.31亿元由国铁集团、河北省分别承担30.45亿元、229.86亿元,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9%,出资比例为国铁集团11.7%、河北省88.3%,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模板改制及新增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开展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1项目概况:新建石家庄至雄安铁路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SXZQ-1标段,起讫里程DIK136+353~DK182+316.58,正线45.92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区间路基1.328km,站场路基1.964km,区间土石方156243.941立方米;站场土石方649975.06立方米;单线桥梁2座/0.91km;双线桥梁3座/40.17km,制架简支箱梁1158孔,现浇简支梁28孔,现浇道岔梁6孔;无砟道床铺设90.545km;轨道精调90.545km。
合同额:34.75亿元;总工期:12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29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钢模板改制及新增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6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度、2024年度(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o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截屏等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每年至少一份)具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不接受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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