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6-G1-00005-YZGF-0012 项目名称:弥勒市人民医院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464.9964 最高限价(万元):8464.9964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建设目标,是遵循国家各项政策和标准(智慧医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医疗数字化建设标准、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大数据等),通过先进的数字化手段,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弥勒市人民医院的医院信息平台+智慧医疗平台+智慧服务平台+智慧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全面支撑医院临床、科研、教学、运营管理的发展,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创建国内优秀、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国家智慧医院信息化标杆的新需求和新目标,为构建智慧化、智能化、个性化医院提供支撑。构建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平台实现“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通过建成“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紧密型市域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医共体成员机构信息系统深度融合(一体化),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实现医共体转检、远程会诊、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实现医共体业务和运营一体管理,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工、紧密协作,共同为人民群众开展接续性医疗健康服务。同时,实现与医共体上级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与未来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对接,上报统计、监管及其他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软件运维期和硬件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所投标段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保证使用方在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