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物资(肥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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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物资(肥料)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5〕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5〕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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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计划:采购配方肥≥40%(22-8-10)低氯630吨,商品有机肥料504吨,所有肥料必须满足国标要求。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金额:255.78万元。 2.3 配送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4交货日期:2026年4月1日-5月20日期间(其中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5交货要求:肥料发放时编制登记花名册并做好现场留影记录,按照要求将肥料发放到农户手中覆盖率达到100%,并提供80%农户施肥照片;交货标准:配方肥每亩发放35公斤、商品有机肥每亩发放120公斤。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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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生产厂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肥料登记证与授权证明材料。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肥料供货业绩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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