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7842-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移动源科技执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73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2.73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房山区移动源科技执法项目
252.7398
1项
在房山区琉璃河综合检查站、兴礼检查站、长阳治超站、镇江营公安检查站4个地点,建设3套固定式移动源科技执法设备、黑烟车抓拍识别设备和1套移动式移动源科技执法设备;在房山区琉璃河综合检查站、兴礼检查站、薛庄公安检查站3个地点,共设立4套环保凭证自助办理一体机,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76.9178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23.842502万元。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08至2026-01-1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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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