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铀业核燃料组件及包壳管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立项情况:本次采购已经列入2026年度采购计划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核燃料组件及包壳管制造单位、第三方理化检验单位建设规模:服务类项目整体进度:_跟随核燃料组件及包壳管制造单位进展【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_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2月或完成采购范围内工作】。
2.2招标范围:
2026年度核燃料组件及包壳管换料(首炉)批次第三方检验服务,详见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相应检验方法),具有相应的理化检验资质;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类似检测项目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无损检验实施人员必须具有相应II级、III级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资格证书,理化检验实施人员应持有相应理化检验资格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