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国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郑庄煤矿瓦斯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YHC2026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1、招标条件
沁水县国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郑庄煤矿瓦斯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889002)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沁水县国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经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利用郑庄煤矿北一、北二、南一盘区的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的高低浓度瓦斯建设一座瓦斯电厂,同步建设余热利用系统及汽轮机发电系统,建设规模为33MW 燃气内燃发电机组配套+2×16t/h 余热蒸汽锅炉+1×3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按非采暖季燃气内燃发电机组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行,采暖季优先满足矿井供热的模式运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 |
套 |
1 |
总装机容量15MW,单机功率1.5MW-2.0MW。 其它详见技术规格书。 |
注:投标人须满足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装卸、保险、供货、安装,保修售后及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郑庄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现场(沁水县郑庄煤矿工业场地西南侧、原有砖厂附近)
2.6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查看运输条件,保证将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所报设备同型号的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成功运行的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7日15时00分至2026年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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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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