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紫云自治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12-520425-04-01-74031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紫云自治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点:中国中国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站110 个,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50 个充电口)110 套,钢结构雨棚 8800㎡,配套安保监控系统、供配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等附属工程。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6972.94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2338.0200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招标内容:勘察部分:按现有方案图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地质勘察任务,详勘、施工现场的配合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设计部分: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部分:招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或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内容;招标文件、疑纪要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具备3.1条规定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中任何一家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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