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长治高新区星星标准工业园屋顶光伏项目(第十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长
治高新区星星标准工业园屋顶光伏项目(第十九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00202601060008-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高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长治高新
区星星标准工业园屋顶光伏项目(第十九标段)施工(招标编号:ZFD14040020260106000
8-04)已由长治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以长高经发〔2022〕4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山西长高汇能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同时申请政府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低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长治高
新区星星标准工业园屋顶光伏项目(第十九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治高新区太行北路星星工业园内屋顶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项目装机总容量约为 0.9MWp。包括屋面防水及
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
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须具备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社保明细(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
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4 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结果
(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