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3-AWXT-G2025-0019 项目名称:2026年梁溪区山北街道图文展板等设计制作服务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2.207万元,(标段一:74.069万元;标段二:74.069万元,标段三:74.069万元)。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本项目由各投标供应商报优惠率 标段一:优惠率取值范围为0%≤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为负,且不得超过100%); 标段二:优惠率取值范围为0%≤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为负,且不得超过100%); 标段三:优惠率取值范围为0%≤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为负,且不得超过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6年梁溪区山北街道图文展板等设计制作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物品制作、广告制作、山北街道印刷、版面制作等,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各城市社区;标段二:党政和人大办、党建办、政法和社会治理办、纪律检查室和人武部;标段三: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建设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业办和便民服务中心。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5.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度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9.承诺书一、承诺书二、承诺书三、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