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塞内加尔项目
液压振动锤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塞内加尔项目液压振动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塞内加尔项目液压振动锤设备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ERMS-2025-003570。
1.3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资金,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参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三、项目概况)。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适用于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塞内加尔项目液压振动锤设备采购。
2.2 交货期:运抵上海港,交货期:2026年2月15日前,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2026年5月15日)。
2.3 交货地点:上海港。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额定激振力90T,液压驱动,双夹具,受场地承载力及吊装设备限制,重量不得大于2.8吨。动力站与振动锤之间的液压管不少于35m。发动机采用国二国三标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投标人应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具有同等规格或更大规格的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是否放入业绩要求中较为合适);投标人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包括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良好资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设备采购及类似设备采购经营的能力和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要求: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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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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