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025年度“冬季送温暖”暨春节慰问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WQCG2026-001)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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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025年度“冬季送温暖”暨春节慰问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WQCG2026-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6-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冬季送温暖”暨春节慰问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151.6万元
最高限价:151.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周内货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最新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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