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22025000245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还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采购包4: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