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等5地市分公司2025-2026年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等5地市分公司2025-2026年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CG-HNTT-HN-202510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标段划分 |
实施区域 |
预算金额(元,含税)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份额 |
| 标段1 |
周口 |
749540 |
1 |
100% |
| 标段2 |
驻马店 |
606000 |
1 |
100% |
| 标段3 |
新乡 |
525600 |
1 |
100% |
| 标段4 |
濮阳 |
496800 |
1 |
100% |
| 标段5 |
焦作 |
479592 |
1 |
100% |
1.5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5.75万元)。
同一供应商可就本次比选项目的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同时参与,但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最多成交1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优先推荐该供应商在前序标段成交。后续标段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将自动取消,并依序由该标段的后续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1.6采购项目概况:5个地市员工食堂外包服务。
| 地市 |
本次采购时长(月) |
采购内容 |
人数 |
单价(不含税/元) |
备注 |
| 周口 |
11 |
服务费 |
/ |
19000 |
含厨师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2人,共 4 人 |
| 食材费 |
60 |
754.72 |
据实结算 |
||
| 驻马店 |
12 |
服务费 |
/ |
12264.15 |
含厨师1人、帮厨1人、服务员1人,共 3 人 |
| 食材 |
50 |
707.55 |
市公司部门,据实结算 |
||
| 新乡 |
12 |
服务费 |
/ |
10188.68 |
含厨师1人、服务员1人,共2人 |
| 食材 |
55 |
566.04 |
据实结算 |
||
| 濮阳 |
12 |
服务费 |
/ |
11320.76 |
含厨师1人、服务员2人,共3人 |
| 食材 |
42 |
660.38 |
据实结算 |
||
| 焦作 |
12 |
服务费 |
/ |
10100 |
含厨师1人、服务员1人,共2 人 |
| 维护费 |
/ |
1000 |
固定金额 |
||
| 食材费 |
47 |
566.04 |
据实结算 |
1.7最高限价:本项目基于基准价清单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报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周口等5地市分公司2025-2026年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地市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审批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人员要求:厨师、面点师、帮厨、服务人员数量根据各地市需求配备,厨师(帮厨)须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面点师须具有初级及以上面点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上述所有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注:上述人员不得复用,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0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处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5)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食堂运营服务类)【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2年10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响应。】。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10)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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