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七工区项目部施工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文化广场站位于文化广场内部。
2.2招标内容:此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文化广场站钢支撑工程机械租赁。
包件1:CC-01
| 文化广场站钢支撑工程量清单 | ||||||||||||||||
| 工程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七工区项目部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价 | 不含税单不含税合 价(元) | 计量规则 | 费用组成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 1 | 钢支撑 | 包含但不 限于钢支 撑安拆、 钢围標安 拆、钢围 | ||||||||||||||
| 钢支撑及 1 | 围標安拆 | t | 5762.39 | 0.00 | 根据当期 完成钢支 撑及围標 重量结算 数量据实 结算 | 除甲供机 械外的全 部机械费 用 | 標焊接( 牛腿及三 脚架制作 、安拆、 )日常检 查、加固 、钢支撑 防坠钢丝 绳安拆( 费用自理 )、起吊 、加力校 正、紧固 、维护、 轴力计安 装、施工 中的二次 加力、拆 除、场内 装卸、场 内材料倒 运、进场 后的钢支 撑材料及 辅材保管 、钢围標 背后回填 等完成本 项工作的 | |||||||||
| 所有工作 内容。 | ||||||||||||||||
| 不含税小计 | 0.00 | |||||||||||||||
| 税金 合计金额 | 9% | 0.00 0.00 | ||||||||||||||
| 注:1.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的有关项目的单价或价格中 。承包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投标人须 听从招标人统一安排和指挥,确保能24小时连续安全作业。 | ||||||||||||||||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我方所需设备租赁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出租业绩要求: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设备出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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