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专业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3)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成功完成过 1 个内河 1000 吨级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至少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注: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工可报告或岸线批复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规模情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咨询(投资)工程师证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内河 1000 吨级码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内河 1000 吨级码头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注:以上人员的业绩证明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利润总额不为负),投标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表)。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
(3)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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