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州县“十五五”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象州县“十五五”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 根据 县人民政府批准的 《关于安排象州县“十五五”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费的批复》 开展,项目业主为 象州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象州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服务和勘察设计及工程测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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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象州县“十五五”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
2.2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2463001
2.3 建设地点:象州县
2.4 项目服务预算价:260.00万元
2.5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象州县2026年至2028年农村公路项目,计划改造建设农村公路共计100.748公里,路线主要分布于象州县象州镇、罗秀镇、大乐镇、寺村镇、运江镇、妙皇乡、中平镇、马坪乡、水晶乡、石龙镇等,项目总投资约6817.30万元;拟建象州县2026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建设11座农村公路桥梁,主要分布于象州县罗秀镇、寺村镇、运江镇、妙皇乡、马坪乡、石龙镇等。拟危桥拆除重建改造桥梁9座,桥梁总长404.8米;危桥旧桥加固改造1座,桥梁总长92米;新建桥梁1座,桥梁总长40米,项目总投资约2578.80万元。
2.6 招标范围:
前期服务工作:包括完成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程测量勘察,以及为完成相应前期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套的全部工作。
前期服务工作要求及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测量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提交合格的上述工作所包含的全部成果。其中: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应相关专项报告送审稿,5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对应专题,并提供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为止。
2.7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省、市相关规范、质量标准。
2.8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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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公路专业);
②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综合勘察甲级资质。
投标人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②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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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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