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昆池基地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30-FW0125-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昆池基地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昆池基地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2.2 项目概况:昆池基地食堂主要为川东北气矿高含硫运行管理项目部及中石油达州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员工提供食堂服务。食堂建筑面积611.48㎡,其中就餐区面积443.78㎡,厨房面积167.7㎡,生产线1条,取餐线2条,餐位170个;堂食早、中、晚三餐采取自助餐方式,单餐最高就餐人次约150人次,交接班期间就餐人次约230人次,另承担每日对中石油达州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厂区约83人中、晚、夜班餐送餐服务,其中中石油达州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人员暂定80人(检修抢险期间超200人),川东北气矿高含硫运行管理项目部暂定3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开餐,实行全年无休运作模式。
项目估算金额:原辅材料采购暂估金额307.33万元/年(含税及管理费),2年共计614.66万元(含税及管理费)。
2.3 招标范围:提供昆池基地员工食堂生鲜蔬果、肉禽鱼类、干杂调料、乳制饮品等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川东北气矿昆池基地原辅材料采购服务,暂估金额307.33万元/年(含税及管理费),2年共计614.66万元(含税及管理费)。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1原辅材料采购暂估金额307.33万元/年(þ含税),按实际采购原辅材料,2年共计614.66万元(þ含税,税率按实际采购原辅材料国家税率执行),据实结算。招标人每月调研不少于2家宣汉县内大型农贸市场或生活超市,如世纪隆超市、宣汉金川农贸市场、宣汉浩鑫农贸市场食材采购零售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食材单价基准价,在基准报价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每月基准价3%,并作为下月执行单价;合同执行开始的当月,在合同生效后,招标人立即调研不少于2家宣汉县内大型农贸市场或生活超市作为食材单价基准价,按中标下浮率计算出本月执行单价。
2.4.2本项目报价包括项目工作人工工资、保险、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昆甄中路。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2年,以招标方通知入场时间为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年承包费金额为合同金额,一年服务期满时,招标人对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评不合格,取消服务商签约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保证3日内具备服务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招标人的如下绩效考核办法。
2.7 服务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通过初评,剩余3名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排名前 3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 1-2 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无投标人通过初评或剩余 1-2 名投标人通过初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8.4绩效考核
在服务承包期内,每三个月考评一次,按《员工食堂配送质量考核表》进行评分,考核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合格,考核得分89-80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乙方累计2个月考核得分79分及以下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甲方对成交乙方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有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
*承诺中标后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配送人员。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具有合同总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员(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业绩或餐厅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对象及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规模及盖章签字页)。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关键信息的可同时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的,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 2022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里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交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v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以上 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交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8.6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 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9.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专职人员的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
*9.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具备服务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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