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5-118Z.
项目名称: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75,646.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23,240.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3,240.2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3,240.2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2(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465.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2,465.5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465.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3(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04,6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4,6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3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4,6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4(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4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84,311.9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4,311.9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4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4,311.9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5(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5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79,117.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9,117.6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5-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5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9,117.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6(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6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395.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395.2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6-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6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395.2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7(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7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04,45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4,45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7-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7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4,45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 〔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0〕15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 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4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5(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5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6(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6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7(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7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合同包2(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5(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5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6(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6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7(2025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2026)年养护项目7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