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5】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绿化工程与养护工程。总绿化面积为75900㎡;其中原隆村854㎡,福宁村66165㎡,木兰村862㎡,园艺村 1115 ㎡,武河村632㎡,玉海村1293㎡,福宁社区 4979㎡。
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栽植各类苗木共6799株,主要选取垂柳、河北杨、北美海棠、高接金叶榆、刺槐、国槐、榆树、品种桃树、枣树、樟子松、红梅杏等;移植各类苗木39株;修枝抚育232814㎡;整理绿化用地8391㎡;种植土换填6371m³;拆除面包砖场地35㎡;拆除面包砖及恢复712㎡;拆除并恢复树池道牙391套。
养护工程为对设计范围内的苗木进行养护,包括修剪、浇水、涂白等养护措施。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福宁村、木兰村、园艺村、武河村、玉海村以及福宁社区。
2.3计划工期:122日历天;苗木养护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永宁县闽宁镇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永宁县闽宁镇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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