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二中高中部体育场新建工程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与安装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正街364号(重庆市江津第二中学校高中部),c3-01-1/03地块,建设用地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新建10000平方米体育场。
2.招标范围
装饰装修与安装工程包含泳池设备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幕墙工程、装饰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土建工程中的屋面及防水、天棚工程、门窗工程等,包括完成上述内容对应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全部费用。招标含税限价21112691.88元,不含增值税限价19369442.09元。单价限价详见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限价。包件编号01。
3.工期要求
4.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分包商准入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30万元。
2.财务能力要求
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不亏损,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独立承担的同类工程已完工或在建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
4.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未与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发生诉讼或仲裁。
5.人员要求
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专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详见评标办法和第五部分表1管理人员强制性要求表。
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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