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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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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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47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41,700.00元 | |||||||||||
| 最高限价:841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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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新乡市公安局车辆保险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项目内容及要求)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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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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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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