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01[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恒泰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8号东南国际建材城(原:东南建材城、现东南国际)1-10#楼122复式商业 | 1,541,540.00元 | 96.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州恒泰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食堂配送服务 | 食堂配送服务 | 委机关食堂和援外医疗队食堂食材配送。 | 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满足招标内容与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年 | 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满足招标内容与采购人要求。 | 1,541,54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彦彦 |
| 评审专家: | 梁斌 、 林强 、 黄津钟 、 刘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各采购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海润滨江支行,账 号:3505018846000000002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93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专家评审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务要求响应部分存在实质性偏离,其将商务要求中“必须”、“须”、“应当”等要求删除,故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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