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 扩大开采范围二采区二期及三采区一期一批次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项目编号 | JZEG-GF-26-G1-F-0000021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1-05 19: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1-05 21: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jdjs2025-13 |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 扩大开采范围二采区二期及三采区一期一批次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设计 | 1 | 个 | 7日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报告编制单位根据矿方要求进行编制。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编写。 2、编制单位保证所编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审查。编制单位需先向矿方提供成果文件初稿,交矿方进行初步审核验收,并按照矿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无误后,向矿方提供最终的成果文件,矿方进行审核验收。矿方建设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批复视为验收合格。 3、编制单位需在合同正式签订后7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逾期未交付成果的,每超过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矿方支付违约金,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矿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已开展的工作,矿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评价单位支付费用。 4、编制单位所有从事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煤矿规章制度。
3.技术条款:1、编制单位应对项目评估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充分收集和利用评估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区气象、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区域地质等资料,调查并阐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 2、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范围、规模、发育特征和诱发因素,对其危害程度和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 3、对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在建设与开采过程中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4、在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未纳入异常名录。未纳入黑名单。 (2)必须具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相应的业务范围及甲级以上资质。 (3)报告编制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提供近三年来相关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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