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城市管理局汝南县市政道路照明能源托管及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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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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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汝政采购-2025-12-12 | |||||||||||
| 2、项目名称:汝南县城市管理局汝南县市政道路照明能源托管及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6,364,887.22元 | |||||||||||
| 最高限价:6364887.2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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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10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原件的扫描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件的扫描件)。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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