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00000048005191001)
在“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发布的招标公告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内容:
永济市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191001),已由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济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永济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永济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城东镇、虞乡镇
拟建设规模:100MW(交流侧),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建设。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1日,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 2026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永济市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工作内容,详细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勘察设计:包含项目场址勘察、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水文气象勘察;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现场技术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负责办理设计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设备物资采购与保管:承担项目所需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电缆、汇流箱等全部设备,以及土建工程所需钢材、水泥、砂石等各类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及移交工作;负责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验收(含第三方检测),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甲定乙购的方式。
(3)工程施工与安装调试:涵盖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含支架基础、场区道路、综合楼及附属建筑、围墙、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设备安装工程(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电缆敷设、接地系统等安装);完成全场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联合调试工作。
(4)试运行与并网相关工作:负责项目整套系统试运行、性能测试;办理并网前各项验收(含质监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等)、并网手续(含与电网公司对接、调度协议签订、并网申请报批等);开展电能质量测试、涉网试验等全部并网相关试验工作。
(5)送出线路及对侧改造工程:按交钥匙工程标准,完成项目送出线路(含杆塔、导线、光缆等)的勘察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对侧变电站(或开关站)的改造、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满足并网送电要求。
(6)备案及验收协调:承担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水保、节能等全部政府部门备案、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含竣工资料编制、归档)、专项验收及各相关方的协调工作。
(7)其他相关工作:包括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档案管理;负责操作人员培训、技术资料移交;承担质保期内的缺陷处理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而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3.1.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8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3.1.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3.1.10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名称 |
专项资格条件 |
1 |
永济市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最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承接过一个及以上新能源(光伏或风电)项目工程施工。(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含合同名称,承包范围,签署页等关键信息))等证明文件)。 4.安全要求 近36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 5.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承接过1项及以上新能源(光伏或风电)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业绩。 |
3.3其他要求
*1.投标方承诺项目于2026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2.投标方负责完成电力监管部门安全备案、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办理。
*3.投标方负责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及各次质监工作及验收证书 。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技术条款(参数)是重要内容,投标人应实质性清楚明确的响应并承诺,不满足任何一条带“*”号的技术条款(参数),将导致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20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20日17时00分止。
4.2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