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发改项目【202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项目【202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四川省夹江县木城镇;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青衣江夹江县群星村河段疏浚河道608.56m;青衣江夹江县张口坝河段疏浚河道1527.55m;
2.1.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每年3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渔期和汛期,期间禁止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此导致的施工中断及其相关影响与风险,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因此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或补偿;
2.1.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标段名称: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河湖整治工程施工类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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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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