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HTDQ2025年004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市骨灰堂室内骨灰架设施及室外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81620
最高限价(元):18816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市骨灰堂室内骨灰架设施及室外设施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188162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骨灰堂围墙、柱灯、道路硬化、大门、化粪池、室内外绿化、取暖、通风、排水、室内骨灰架设施等设施设备。(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有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 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明细表及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 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xingshi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建设云”信息为准,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