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建设地点:平乐县二塘镇。
2.2工程规模:谢家灌区位于平乐县二塘镇,灌区灌溉范围涉及平乐县二塘镇7个村委,即:乐塘村委、茶林村委、沙冲村委、二塘村委、高桥村委、周塘村委、新华村委,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52万亩,干渠最大设计流量1.03m³/s,谢家灌区由3座小(1)型水库及2座拦河坝组成,属于一般中型灌区。谢家灌区主要水源为谢家水库、沙冲水库和新华水库,同时通过乐塘拦河坝、白虎拦河坝引水,骨干渠系现状由14条主要干支渠组成。渠道合计总长度40.498km,渠系附属建筑物有90处。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约470万元。
2.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从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至项目完工验收暂定共计365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服务期限天数以项目开工建设日期作为依据);其中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①可行性研究(含项目立项建议书)阶段: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后15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立项建议书)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②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立项建议书)获得批复,且招标人通知开展初步设计后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③招标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招标进度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
④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期做好现场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
2.4招标范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谢家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含项目立项建议书)、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批复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③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事业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③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事业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联合体成员方如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须具备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事业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如承接该工程的设计任务的,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承担该工程的勘察任务的,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自的分工职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