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BGS-G2025-0063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沭新渠泵站、蔷薇湖泵站2026年至2028年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万元(运维时间3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加强连云港市区饮用水源供水保障能力,确保沭新渠加压泵站、蔷薇湖应急泵站及配套输水管线长期稳定、安全、可靠运行,满足城市供水调度需求,防范因设备故障、水质突发、来水不足、极端天气等因素引发的供水风险,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业运行维护服务单位。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7.(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