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荣军优抚医院康复专科设备购置更新项目(WZQ25A0082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WZQ25A00828
项目名称:万州荣军优抚医院康复专科设备购置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医用电动诊疗床,多体位医用诊疗床(九段),电动起立床,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下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上下肢主被动运动评估训练仪床,上下肢主被动运动评估训练仪,多关节等速训练与测试系统,平衡功能训练及评估系统,语言障碍康复评估训练系统,数字OT评估与训练系统,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悬吊康复训练器,下肢功率车(卧式),系列沙袋(绑式),哑铃,肩关节康复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椅,下肢关节康复器,深层肌肉刺激仪,助行器,手功能综合康复训练平台,OT综合训练工作台,肩抬举训练器,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手指插球器,认知图形插板(木制图形插板),上螺丝,木棍插板(可调式),几何图形插板(木制图形 | 5,000,0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扫描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1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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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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