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厂用电源系统调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或买方):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服务期限:3年。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第二卷第五章的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许可证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
质保要求: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相应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项目经理要求:调试项目经理至少应具有一台3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项目调试业绩,且为投标人组织机构里的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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