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大熊猫国家公园科普教育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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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大熊猫国家公园科普教育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芦山县大熊猫国家公园科普教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芦发改固【2025】1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芦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5】1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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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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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大川镇。
2.2规模及投资额:改造提升大川入口社区科普及文化创品展示1处,布展导视工程1000㎡,制作沙盘模型一套,标本模型大中小各5件,配备多媒体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强弱电、暖通、消防等。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1个施工标段,标段投资额5095683.73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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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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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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