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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车辆运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77
2、项目名称: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车辆运行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368,000.00元
最高限价:1036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50065301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车辆运行项目(二次) 10368000 1036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新能源汽车租赁,包括纯电轿车不低于20辆、混动轿车(含混动商务车)不低于10辆。
合同履行期限:3年(运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采购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半年度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达标后方可续签次年合同,年底考核不达标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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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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