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医医院彩超设备和百级洁净手持配药机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A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1155
2.项目名称:彩超设备和百级洁净手持配药机采购(A包:彩超设备)
4.A包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所投设备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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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