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75864 。
1.3 采购人: 中交重庆建设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规范单位合作服务商标准,确保企业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择优选择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相关工作内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法律顾问服务。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115号8楼或甲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保质保量的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咨询、代理、谈判等各项工作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连续正常执业五年以上(含五年);具有十名以上(含十名)执业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每名执业律师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专业工作经历(取得职业律师证书后)。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招标人开具满足招标人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
(3)业绩要求:为保证法律顾问服务的行业针对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基建行业、新能源领域、装饰装修等项目相关法律服务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三项类似业绩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本项目服务费按照总价包干使用,投标报价包括法律顾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成本、开具发票所需税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所示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确定合同金额的基准,在合同期限内不予调整。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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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