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2026年机动车及施工机械委外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849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6年机动车及施工机械委外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提供承诺书),参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你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项目中,无成交或成交后不执行行为。
5、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的投标商场地要求:①投标商维修场地大型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辆必须能够全天不限时段出入,以便委托方进行车辆维修。②汽修厂厂房面积不得小于1200m2,停车场面积不得小于800m2,投标商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汽修厂平面布置图。
6、具有与汽车、施工机械正规零配件、油品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合同。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合同复印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每月按单台设备单次开票)
9、了解我单位机动车、施工机械等车型与车辆作业性质,并有相应车型的维修业绩和较强的专业技术。
10、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单位仅限中标一个包件,如该投标单位均为各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包件中标,剩余包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