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及2026年税务顾问专项服务,项目业主为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及2026年税务顾问专项服务。
2.1.1服务地点: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2采购范围: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事务所对公司进行税务指导及顾问服务,审核出具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税务服务(税务审计或税务筹划或税务服务等内容)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玻璃纤维制品制造相关经验者优先)。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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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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