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6年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6年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TGZ-GZCG-2025-148,招标编号:HXZB-GZTT-2025-15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框架型采购合同)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采购内容、规模及范围:
1、采购规模及范围
贵州省9个市州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设施施工服务。
2、采购内容
(1)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设施施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安装服务,包含变压器安装(含变压器设备及所需辅材)、高/低压线路施工(含充电站高低压电力电缆材料、电缆沟施工及所需辅材)、场站施工(含箱变基础、充电桩基础、停车位划线)等,充电桩为甲供物资,预估枪数1800把,具体工程量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订单为准。
2)搭火协调及报装申请。
3)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4)“一码到底”电子标签的领用、物资的赋码贴签、保管、信息关联等。
5)甲供物资领取、装卸、调遣、搬运至施工现场。
6)甲供不经仓物资的仓储,并建立出入库台账,负责甲供不经仓物资的装卸、调遣、搬运至施工现场。
7)乙供物资的装卸、调遣、搬运至施工现场。
1.2标包划分、预估含税金额、实施地域、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
1.2.1预估含税金额:8520.00万元。
1.2.2标包划分、实施地域及预估含税金额: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包招标的方式,划分9个标包,具体标包、实施地域、预估含税金额如下: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 1 |
标包1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1030.00 |
毕节 |
| 2 |
标包2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1030.00 |
黔东南 |
| 3 |
标包3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1030.00 |
铜仁 |
| 4 |
标包4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1030.00 |
遵义 |
| 5 |
标包5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900.00 |
黔南 |
| 6 |
标包6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900.00 |
六盘水 |
| 7 |
标包7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900.00 |
黔西南 |
| 8 |
标包8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900.00 |
贵阳 |
| 9 |
标包9 |
电动汽车充电站外市电及配套施工服务 |
1 |
批 |
800.00 |
安顺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1.2.3工期基本要求:甲方下达开工任务通知后30天内完工;具体以中标人在满足基本要求前提下的承诺为准。
1.2.4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符合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相关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扫描件;
2.2应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年第30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文件中的等级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3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供应商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黑名单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个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备注:不同标包之间人员可以复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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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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