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242025000217
项目名称:教育局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大米、面粉、菜籽油、鸡蛋、肉类采购项目(2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4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备案表》扫描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供应商为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本包允许联合体,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牵头人为大米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④同一企业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包中进行投标;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成员单位也需按照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备案表》扫描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供应商为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
(1)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产品生产厂家《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扫描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